时间:2020/12/9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林江
中国人民银行在前段时间发布了《关于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共30条,涵盖从总体原则到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深化以粤港澳为重点的区域金融合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以及风险监测与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对广东自贸区各片区的金融创新有重要影响。
在笔者看来,这是央行希望借助自贸区的创新试验来推动人民币实现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相关的指导意见既体现了共性,也体现了个性。在个性方面,央行的政策措施特别强调了广东自贸区深化以粤港澳为重点的区域金融合作,内容之丰富是前所未有的,既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也支持自贸区与港澳地区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总之,30条的政策措施中既有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措施,也有吸引外资企业走进来的金融支持措施。
自贸区的生命力在于制度创新,而创新的着力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经济功能层面的创新,二是基于国家战略层面的创新。对于前者,珠海要思考的问题是,珠海要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龙头,要打造珠三角新的经济增长极,那么该如何利用央行所发布的30条政策措施予以支持?对于后者,珠海要探讨的问题是,横琴自贸片区如何用好用活上述30条政策措施来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以及推动粤港澳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化?
基于横琴自贸片区经济功能的金融创新,笔者认为应该凸显市场的导向作用,以及企业作为金融创新主体的角色。目前,珠三角地区每天有数以万计的港澳台和外资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企业跨境并购、跨境投融资等活动,其中涉及庞大的外汇兑换、货币跨境结算和支付、跨境资产抵押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