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率先公布《免罚清单》 30项经营行为免于受罚

时间:2020/12/9 来源:中国横琴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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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琴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再次开创全国先河。20日,横琴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横琴与香港、澳门差异化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工商管理类)(第一批)》(下称《免罚清单》),对30项在香港、澳门合法而内地违法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罚款


        据了解,《免罚清单》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对市场主体全部或部分免予处罚,但违法行为的法律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目前,《免罚清单》仅适用于横琴新区管辖区域的所有市场主体。

        横琴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免罚清单》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改“以罚代管”为信用监管的重要探索,有利于推动横琴“三个零”(零跑动、零收费、零罚款)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横琴与港澳市场规则对接与趋同,打造横琴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促进粤港澳深度合作。

        未来,《免罚清单》还有望拓展到环保、文化、建设领域。

        清单有什么

        涉及13部法规19项法律条款

        首次轻微违法可免予处罚或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申明作废、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司营业期限届满需要延期不办理变更登记……按照现行法律,这些看似平常的经营行为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罚款。而今后在横琴,这些行为都会免予处罚。

        《免罚清单》的出台,缘于横琴发展的现实所需。自2014年横琴对外发布《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提示清单》以来,越来越多的香港、澳门投资经营者反映内地与港澳的市场监管规则很不一样,有些香港、澳门法律没有禁止的,到了内地反而管得更严,感到不适应,有些“水土不服”,对横琴与港澳的合作造成一定影响。

       《免罚清单》则在不违背我国根本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明确列明对部分香港、澳门合法而内地违法的经营行为实施首次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罚款的具体情形。

        此次发布的《免罚清单》是横琴新区第一批工商行政管理类清单,列有三大部分,分别是描述现行法律规定的市场主体具体违法经营行为、现行的罚则规定以及免罚形式。第一批清单共30项,涉及13部法规19项法律条款,免罚的市场主体有个体户、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横琴新区工商局局长吴创伟介绍,对免予罚款的行为,如果还有其他的处罚形式,会仍然保留,“比如港澳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经营活动的行为,处罚类型包括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目前只是免予罚款,其他的处罚规定仍然有效。”

        据了解,《免罚清单》是行政机关在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对市场主体全部或部分免予处罚,但违法行为的法律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目前,免罚清单仅适用于横琴新区管辖区域。

        清单有何用

        让企业自主决定经营

        构建更优质营商环境

        《免罚清单》的制定,在全国尚属首次,其制定主要是为了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政企互信关系,推动横琴构建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吴创伟介绍,政府对微观经营行为处罚过细过严,“地雷”太多,就会束缚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因此在清单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将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还权给企业,让企业自主根据市场情况决定经营行为。

        “举个例子,按照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需要吊销营业执照,我们认为只需将这些客观情况通过信用公示系统公示即可,是否经营由企业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应将企业自主经营权还给企业。”吴创伟说。

        另外,对于能够由企业自行纠正的错误,由企业自行纠错,比如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行为,由企业自行补办或更换,不予罚款。

        “《免罚清单》中的事项,一部分是珠海商事制度改革后已经得到经济特区立法通过的,现在是对法律层面因滞后起冲突的部分作一个合法的变通;另一部分是经过香港、澳门几十年市场监督管理实践检验过,切实可行、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的事项。清单的实施,对优化政府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创新举措都有重要的意义。”吴创伟说。

        后续怎么管

        变“以罚代管”为信用监管

        未来拟提出法律立改废建议

        《免罚清单》的制定,主要是希望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从而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但这并不代表不予监管,放任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

        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免罚清单》的形式免除市场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不是放任不管,恰恰相反,属于《免罚清单》里情形描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通过《免罚清单》形式予以监管的手段。

        按照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横琴免予罚款,但相关处理方式会改为信用惩戒,从而变“以罚代管”为信用监管,转型政府监管模式。对于相同领域的第二次轻微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会把该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尽管此种方式比较严厉,但与《免罚清单》相结合,可以推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举的有效监管。”吴创伟说。

        横琴还将根据发展的具体情况,继续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先进市场监管经验,有针对性地扩大免罚清单的范围,未来《免罚清单》有望拓展到环保、文化、建设领域,通过进一步的简政放权,将社会能够自治管理的事项充分交给市场,打造一个高度自治、廉洁高效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据了解,通过《免罚清单》的实施,横琴将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作用,致力发现现行法律法规一些滞后的规定,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建议,为法律法规的修改提供实践论证,实现从市场经营违法行为提示清单“标地雷”到免罚清单“挖地雷”的转变。

        免予处罚共4项


        1.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适当简化后未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的行为。

        2.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3.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行为。

        4.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免予罚款共26项


        1.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行为。

        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申明作废的行为。

        3.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

        4.分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

        5.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

        6.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

        7.个体工商户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行为。

        8.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

        9.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

        10.港澳资企业及经营单位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

        11.企业法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12.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不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不按规定变更登记的行为。

        13.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不按规定变更登记的行为。

        14.个人独资企业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行为。

        15.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行为。

        16.港澳资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经营活动的行为。

        17.经营单位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不涉及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行为。

        18.私营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的行为。

        19.其他经营主体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0.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未在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的行为。

        21.公司营业期限届满需要延期不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

        22.港澳资企业期限届满,终止后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

        23.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4.营业执照有效期已过,未办理延期变更登记,继续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5.营业执照有效期已过,未办理延期变更登记,继续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6.营业执照有效期已过,未办理延期变更登记,继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焦点

        澳门单牌车争取上半年入横琴

        澳门单牌车便利进出横琴的相关政策一直是珠澳两地高度关注的焦点。在20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牛敬透露,目前澳门单牌车进出横琴一事正在积极推进,横琴新区正在跟澳门政府签订涉及跨境交通等内容的协议,其实施细则也正在准备之中。协议签订完成之后,横琴新区会对澳门单牌车进入的方式、时间、管理等事项进行公布。

        此前,网上曾有流传单牌车的具体准入条件,牛敬对此表示“据我了解是不准确的”,他介绍,由于两地在法律制度、特别是交通管理制度上存在差异,横琴自身的交通承载能力也有限,横琴新区正在对单牌车进出横琴进行仔细的测试与影响评估,同时研究相关应对方法,“我们希望澳门单牌车进出横琴政策正式实施以后能取得良好效果,所以还要进行仔细的评估,做好充分的准备。”

        但他也表示,澳门单牌车进出横琴所涉及的条件、方式等具体措施的制定都已进入最后阶段,所有制度性要求也都已获得审批,争取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该项政策。

        今年加快横琴口岸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自横琴口岸实现24小时通关以来,通关客流增长明显。据了解,2015年横琴口岸通关量达到730万人次,同比上升50%。虽然通关量获得了较大增幅,但“两会”期间仍有代表提出,去年横琴口岸在分散拱北口岸通过客流上表现并不理想,未达到预期的“分担通关压力”的效果。

        对此,牛敬表示,横琴新口岸目前仍在建设之中,整个区域的道路等基础设施仍不够完善,市民或游客从市区到横琴仍需较长的时间。因此,两地很多市民从生活便利性的考虑出发,仍会选择从拱北口岸进出,横琴口岸未能充分分流拱北口岸客流是客观事实。

        “配套设施的完善需要时间,横琴口岸对拱北口岸的分流作用没有立即显现。今年我们会加快口岸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另外横琴二桥目前已建成通车,从市外进入横琴口岸的通道会更加便利。这有望吸引内地一些旅游团从横琴口岸去澳门,从而分担拱北口岸的通关压力。”牛敬说。

        ■看点

        建设五大城市组团打造15分钟生活圈

        “十三五”期间,横琴新区将重点推进环澳城市带和天沐河城市带两大城市带基本成形,同时推动金融岛、口岸服务区、富祥湾、综合服务区、文化创意区五大城市组团基本建成,形成15分钟城市生活圈。

        另外,城轨、桥梁、隧道等横琴对外交通也将在这一时期全面建成,区域间交流沟通将更为通畅。

        “三个零”服务今年正式实行

        2015年,横琴提出要率先推出“三个零”政府服务:实现企业足不出户“零跑动”;取消和停止其他行政性收费,实现对企业服务“零收费”;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企业的“零罚款”。

        横琴新区党委副书记叶真表示,目前横琴已完成全部相关事项的梳理工作,正在对相关罚款和收费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比较,这项工作一经完成,“零收费”“零罚款”服务就可以正式推出。

        在“零跑动”方面,横琴主要是通过智能政府的建设提升企业办事的便利性。目前,横琴已推出网上办事大厅和商事主体电子证照卡,并于近期推出了企业专属网页,通过这个网页,企业在家就可以通过电脑办妥商事登记等行政服务手续,实现“零跑动”。

        今年将在横琴举行中拉博览会

        据叶真介绍,目前《建设中国——拉美国家经贸合作重要平台(广东)工作方案》已制定完成,内容包括中拉博览会、企业家高峰会、理事会等事项。其中,第一届中拉贸易博览会将于今年举办,预计将涵盖经贸论坛、经贸博览、商品展示、企业合作等内容。“横琴将与澳门一起,以经贸博览会为载体,打造中国和拉美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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