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9 来源:珠海新闻网 作者:留名
今年7月来,我市公安局稳步组织开展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前期已开通海南等11个省(直辖市)的基础上,从11月1日起,又开通了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注意
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全区以及青海、四川、吉林、黑龙江、辽宁部分地区等因使用少数民族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开通这些地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能自动识别这些地区,不能进行异地受理操作)。
需要资料
1居住证
2在珠海就学证明
3户口簿
4身份证(遗失补办则无需提供)
5照片回执(如在外地拍照,需向照相点说明在珠海办理)
五种情况不得异地办理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2、申领临时身份证
3、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
4、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5、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或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
实行全城通办的申办方式,即选择离自己工作、生活较近,或者办事人员较少的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办理。申请办理时,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窗口领取证件或自费邮政快递送证。办证时限为六十天,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有效期满换领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本市无额外收费。申请人可在受理窗口直接刷卡(银联卡)缴纳工本费。如还有其他业务咨询请拨打珠海户政热线:0756-8640350
来源: 珠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