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9 来源:珠海特区报 作者:留名
“把珠海打造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昨天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未来一段时期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和新目标。其中,相关的75个项目总投资将超过1100亿元。
《实施方案》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提出到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全市土地开发强度为33.6%;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84亿立方米内;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绿色低碳生活模式全面推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100%。
《实施方案》提出了五大项工作任务,包含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产业、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深入开展绿化珠海大行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强流域污染治理等具体内容。同时,《实施方案》提出了49项具体指标,并明确责任单位。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中的重点工程分为五大板块75个项目,总投资1179.3722亿元,“十三五”期间投资867.6476亿元。据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重点工程不仅参考了我市相关文件和规划,还充分听取了各区各部门的意见,这些项目符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将以此来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指标。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泽中表示,对《实施方案》的各项指标要进一步进行科学完善,以项目为载体,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突出珠海特色,力争把珠海打造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