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9 来源:横琴工商局 作者:留名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
双随机不定向抽查企业的通知
横琴各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开展2017年度双随机不定向抽查工作。
一、抽查对象
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中按照3%的比例不定向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抽查方式及内容
抽查方式: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
抽查内容:
1.营业执照使用情况;
2.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情况;
3.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
4.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情况;
5.指导商标使用管理;
6.广告经营行为;
7.合同履行情况;
8.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9.直销行为及禁止传销行为;
10.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12.依法应当监管的其他行为。
三、抽查结果处置
抽查结果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企业名下。
抽查中发现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工商部门抽查、调查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公示信息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四、注意事项
我局将会以向企业登记时留存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络员电话发送短信、发布公告等形式通知抽查到的企业,收到通知的企业务必于2017年10月20日前到横琴工商局一楼企业注册监管科提交相关材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二,接受检查。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检查的,将视为不予配合情节严重,记载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咨询电话:0756-8813323。
附件一:企业名单.xls
附件二:被抽查企业所需准备材料.wps
附件三:企业自查表.doc
附件四:委托书.doc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