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9 来源:横琴新区门户网站 作者:留名

  •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组织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规定,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办法

    (一)请各地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重点发动辖区留创园初创企业进行申报。本计划将对在留创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倾斜,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二)本次申报将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延用去年的账户及密码。各地登录系统后可逐级向下授权,也可授权给个人,由下级单位或留学人员录入具体申报数据,再逐级审核上报。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三)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内帮助文档或《项目资助申报操作流程》(可从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wzj.gd.gov.cn/下载),也可与人社部信息中心(崔琦:010-84202267、84201267,王金莉:18810480864)联系。

    (四)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请各地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照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审核通过后,经由申报系统报送省外专局。

    (五)系统报送后,同时须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函(附总名单及账号信息)、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以及同意提供配套资助的函或文件。对2017年已获该项目资助的地区须同时报送2017年度经费执行情况总结。

    (六)我局将组织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上报人社部。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于2018年3月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广东省外国专家局项目管理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账号信息(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请同时提供申报人个人及其创办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2328房广东省外国专家局项目管理处

    邮编:510045

    联系人:朴振华、黄晓兵

    联系电话:020-83134795、83134797

    传真:020-83134793

    电子信箱:gdaiepxmc@sina.com

    广东省外国专家局

    2018年2月26日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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